胰腺癌被称为“癌中之王”,这种起源于消化道的恶性肿瘤,有恶性程度高、诊断难、治疗难度大等特点。胰腺癌的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患者的五年生存率却不尽人意。尽管大多话的胰腺癌患者确诊时已经是中晚期,不过临床试验表明靶向药能够有效的延长中晚期胰腺癌患者生存期。不过国内治疗胰腺癌的靶向药数量和种类都较少,也许出国看病是更加明智的选择。
《新英格兰医学》杂志公布过针对BRCA突变的胰腺癌患者靶向治疗的三期临床试验数据。154名晚期胰腺癌、一线化疗后未出现疾病进展的患者,3:2分组,92人接受奥拉帕利巩固,62人接受安慰剂对照。
结果显示:靶向药奥拉帕利巩固组,中位无疾病进展生存时间明显更长,从3.8个月翻倍到了7.4个月,而且中位总生存时间达到了18.9个月,超过了1年半(历史数据不足1年)。
不过,BRCA突变的阳性率,在胰腺癌中并不算高,上述三期临床试验中,一共筛选了3315名胰腺癌患者,发现了247名BRCA突变阳性的患者,阳性率为7.5%。
那么,除了BRCA突变之外,胰腺癌患者能否从其它致癌突变对应的靶向药中获益呢?
近期一项多中心回顾性研究,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事实上大约25%的胰腺癌患者,通过全面的基因检测,可以发现目前已经有针对性药物上市的基因突变——这些药物只是尚未在胰腺癌中经过正规的临床试验检验,真实的疗效有待进一步证实。不过,这个世界上总存在一小部分其他标准治疗已经失败、自己愿意主动尝试这类“借别的癌种里的成功经验,来治疗自己的毛病”的敢吃螃蟹者。
美国的一帮科学家发起了一项名为“了解你的肿瘤”的临床试验计划,鼓励并支持其他治疗失败、通过基因检测发现驱动突变的志愿者,尝试在其他癌种里已经成熟的针对性靶向药。
这项计划一共入组了1856名晚期胰腺癌患者,1082名患者成功进行了深度基因检测,其中282名(28%)患者发现了在其他癌种里已经有成熟的、针对性靶向药的驱动突变。
截止到目前,1082名患者中有667名患者的详细治疗情况和随访情况被获得,其中包括189名患者携带有靶向药对应的基因突变。这189名患者中,有46名患者勇敢地尝试了在其他癌种里已经上市、在胰腺癌中却尚无临床试验数据的靶向药,另外143名患者只接受了常规治疗、没有去尝试这些超出药品说明书的治疗药物。
结果显示:46名勇敢尝试靶向药的患者,中位总生存期明显延长,从1.32年翻倍到了2.58年。
而那些有驱动基因突变并未用药的患者,和那些没有驱动基因突变的患者,中位生存期没有差异。
BRCA突变的阳性率为5%左右,杂七杂八的突变加在一起的突变阳性率在25%-30%——但是,胰腺癌中常见的致癌突变是KRAS。
KRAS突变,在胰腺癌中占80%以上。虽然现在已经有不少KRAS抑制剂,如BGB-283、AMG-510等,进入了临床试验,但是这些药物单药治疗KRAS突变的胰腺癌疗效不佳。十几年前,EGFR抑制剂特罗凯曾经被批准用于晚期胰腺癌,但是疗效也很一般。那么,针对KRAS突变的胰腺癌,到底有没有解决方案呢?
近期,《癌细胞》上公布了一项振奋人心的结果:
通过同时阻断EGFR和CRAF(BRAF的兄弟)可以让晚期胰腺癌患者肿瘤完全缓解。同时服用EGFR抑制剂(易瑞沙、特罗凯等)和CRAF抑制剂,可以让部分晚期胰腺癌患者实现肿瘤完全缓解,并且长期生存。
虽然胰腺癌的主要治疗手段仍然是外科手术,不过药物辅助作用不可忽视,能够有效提高治疗效果,控制患者病情。就全球而言,胰腺癌患者五年生存率美国较高,这一方面是因为他们诊断时间较早,在病情早期便进行治疗。另一方面美国有更加先进的医疗器械和更多的种类的药物可供患者选择,在国内治疗效果不好的胰腺癌患者可以通过盛诺一家前往海外看病。
参考文献:
[1]. OverallSurvival in Patients With Pancreatic Cancer Receiving Matched TherapiesFollowing Molecular Profiling: A Retrospective Analysis of the Know Your TumorRegistry Trial. Lancet Oncol. 2020 Apr;21(4):508-518
[2]. MaintenanceOlaparib for Germline BRCA-Mutated Metastatic Pancreatic Cancer. N Engl J Med.2019 Jul 25;381(4):317-327
[3]. CompleteRegression of Advanced Pancreatic Ductal Adenocarcinomas Upon CombinedInhibition of EGFR and C-RAF.CancerCell. 2019 Apr 15;35(4):573-587.e6. doi:10.1016/j.ccell.2019.03.002